一、主办单位
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二、承办单位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北京市射箭运动协会三、时间和地点2025年8月8日至10日在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射箭场举行四、竞赛组别及项目(一)竞赛组别甲组(男、女):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出生(15-16岁);乙组(男、女):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出生(13-14岁)。(二)竞赛项目甲组反曲弓(男、女):1.男子(1)个人单轮全能(60米、60米、50米、30米)(144支箭)(2)个人单轮第一60米(3)个人单轮第二60米(4)个人单轮50米(5)个人单轮30米(6)个人淘汰赛、决赛(60米)(7)团体排名赛(3×144支箭)(8)团体淘汰赛、决赛(60米) 2.女子(1)个人单轮全能(60米、60米、50米、30米) (144支箭)(2)个人单轮第一60米(3)个人单轮第二60米(4)个人单轮50米(5)个人单轮30米(6)个人淘汰赛、决赛(60米)(7)团体排名赛(3×144支箭)(8)团体淘汰赛、决赛(60米)3.混合团体(1)混合团体排名赛(2×144支箭)(2)混合团体淘汰赛、决赛(60米)乙组反曲弓(男、女):1.男子(1)个人单轮全能(40米、40米、30米、30米)(2)个人单轮第一40米(3)个人单轮第二40米(4)个人单轮第一30米(5)个人单轮第二30米(6)个人淘汰赛、决赛(30米)(7)团体排名赛(3×144支箭)(8)团体淘汰赛、决赛(30米)2.女子(1)个人单轮全能(40米、40米、30米、30米)(2)个人单轮第一40米(3)个人单轮第二40米(4)个人单轮第一30米(5)个人单轮第二30米(6)个人淘汰赛、决赛(30米)(7)团体排名(3×144支箭)(8)团体淘汰赛、决赛(30米)3.混合团体 (1)混合团体排名赛(2×144支箭) (2)混合团体淘汰赛、决赛(30米) 五、运动员资格(一)符合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京体青字〔2025〕2号)的有关规定。(二)获得2025年北京市青少年射箭冠军赛U16、U14组前32个参赛席位的所属区需按所获席位数报名参加本次比赛,所报运动员须参加过2025年北京市青少年射箭冠军赛。六、参加办法(一)以区为单位组队参加。(二)所有参赛人员经二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三)以2025年度青少年运动员注册为依据,运动员只能代表2025年度注册单位参加比赛。(四)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4人,各区各组别各单项根据2025年北京市青少年射箭冠军赛获得资格的席位进行报名,其中3人参加团体比赛,报名不足3人(不含)不得参加团体赛。所有运动员必须达到报名标准。(五)比赛时运动员须持本人注册时所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参赛。七、竞赛办法(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射箭竞赛规则》。(二)弓、箭器材自备。(三)团体排名成绩以各队同组别单轮全能成绩最好的三名运动员成绩之和计算,环数多者,名次列前。(四)靶纸规格:60米使用122厘米靶纸;50、40米射程使用80厘米全环靶纸;30米射程使用80厘米6环靶纸(注:显示5-10环记分区)。(五)报名确认后不得更改,各项目和团体比赛报名参赛不足3人(队)时,不进行比赛。(六)参赛单位运动员、教练员必须穿着本单位统一比赛服装参加比赛(团体比赛教练员服装不统一时不允许上场指导)。所有运动员都必须穿背部印有其单位名称及姓名(汉字及拼音均可,姓名可缩写)的服装,服装不得印有国旗及中国、China等字样。随队官员必须穿背部印有其单位名称的服装,其姓名和职务可自选。(七)各项目各组别如报名参赛3人(队)或参赛运动员均代表同1个单位时,可进行比赛和录取名次。报名不足3人(队)时,则不进行比赛。(八)弃权规定1.比赛期间运动员因伤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参赛,需书面告知组委会,并加盖公章,内容包括弃权原因并明确弃权项目(个人赛及团体赛)。2.因伤病弃权,需提供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考试、研学等其他原因弃权,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并至少在赛前两日提出弃权申请。3.符合弃权条件的运动员,之前取得的名次和成绩有效。未按弃权时间及相关要求书面告知组委会不参赛的运动员,视为无故弃权,取消本人本次比赛成绩及下一年度市级青少年体育赛事参赛资格。八、报名办法(一)网络报名:各参赛单位于2025年7月22日—7月23日在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官方网站 (https://www.bjcac.org.cn)进行网络预报名;(二)现场报名:各参赛单位于2025年7月25日将以下材料送交北京市大兴区北京市芦城体育运动学校体能馆北门北京市射箭运动协会办公室(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138 1112 0929。)1.加盖参赛单位公章报名表一份;2.领队签字并加盖参赛单位公章参赛承诺书一份;3.教练员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4.参赛运动员及监护人签字运动员参赛声明;(三)逾期未报名或未提交材料按不参赛处理,报名后不得更改,不在参赛人员名单内的人员届时不得入场。(四)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联系人:赵一峥,联系电话:63159690电子邮箱:zhaoyizheng@tyj.beijing.gov.cn九、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一)录取名次按照实际到场参赛人(队)数为准,比赛各项目组别录取前八名,参赛不足8人(含)的,递减1名录取。(二)获得比赛前三名的运动员(队),运动员分别颁发奖牌和证书;其他获得名次者分别颁发证书。十、运动员技术等级(一)根据《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32号)和《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体竞字〔2024〕121号)有关规定,本次比赛甲组男子反曲弓个人单轮全能(144支箭)和女子反曲弓个人单轮全能(144支箭)可授予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以下简称等级称号)。(二)等级称号授予方式与内容:比赛结束后30日内,市体育局公布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并对拟授予等级称号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市体育局以文件形式授予等级称号,具体为: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三)等级称号公示、授予通知以及等级证书可通过下载体教联盟(CSEA)APP查询,等级证书为电子证书。十一、人身安全和医疗保险(一)所有参赛人员要按照赛事主办及承办单位有关要求做好参赛各项安全保障工作。(二)各参赛单位须为本单位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应确保身体健康,其在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伤病等事故,主办和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十二、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一)比赛中运动员出现兴奋剂违规行为,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和所获成绩名次及奖励,并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规则》及相关规定对违规运动员及运动队进行追加处罚。(二)参赛人员违反赛风赛纪规定,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干扰赛场秩序、拒绝领奖、采用不正当手段获取名次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赛资格和成绩名次及奖励,并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最新颁布的《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追加处罚。十三、纠纷解决和裁判员(一)在本次比赛中发生的纠纷,可以依法向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所有裁判员由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商北京市射箭运动协会统一选派。十四、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转载请注明来源:北京竞赛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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